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洗腳禮是聖禮嗎?

在今天的基督教界,很少有教會舉行洗腳禮;因為只有非常少數的教會,認定洗腳禮是一個聖禮。到底洗腳禮應不應該被列為聖禮呢?

聖禮的定義

首先我們要了解,什麼是聖禮。顧名思義,聖禮就是神聖的禮儀,就是一種以物質及動作來完成屬靈的奧袐與功效的禮儀。例如:洗禮是藉由人全身浸入到物質性活水裡的動作,而在靈裡,達到我們這舊人與主耶穌一同埋葬,使罪身滅絶,使人脫離罪權的屬靈功效。這就是洗禮作為一個聖禮,它所蘊含的屬靈奧祕,這就記載在羅馬書第六章第1節至第7節。

聖禮的條件

一項具備屬靈奧祕與功效的聖禮,必須具備三項條件:
第一、是由主耶穌所設立
第二、是由主耶穌所示範,並且要求門徒去遵行
第三、就是與我們的得救直接相關

洗腳禮是風俗或聖禮?

現在,我們就從(約十三1-17)來研究洗腳禮。首先我們要先分辨,主耶穌在這裡一一為門徒洗腳,是否只是一種猶太人的風俗。依照猶太人的風俗,他們在吃飯前和上床前都會洗腳,有的是自己洗自己的腳,有的是由非常卑賤的奴僕為主人洗腳,但從來沒有由地位較高者為地位較低者洗腳的情況。然而在這裡,主耶穌竟為門徒洗腳,也就是由地位較高的老師為地位較低的學生洗腳。顯然,耶穌此處為門徒洗腳,完全與猶太風俗無關。

既然洗腳禮不是一種風俗,那麼它是否符合列入聖禮的三項條件呢?我們看第4節、第5節的記載,主耶穌「就離席站起來,脫了衣服,拿一條手巾束腰,隨後把水倒在盆裡,就洗門徒的腳,並用自己所束的手巾擦乾。」以及第15節:「我給你們做了榜樣,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做的去做。」這三節經文明確說明了,洗腳禮成為聖禮的前兩項條件:第一就是主耶穌所設立,第二就是主耶穌所示範並且要求門徒去遵行。

再來,洗腳禮是否列入聖禮的最後一個條件,就是洗腳禮究竟是否與得救直接相關?這是一個最重要的條件,也是洗腳禮的奧祕性所在。我們先來讀約翰福音十三章第1節到第3節:「逾越節以前,耶穌知道自己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。祂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,就愛他們到底。吃晚飯的時候,魔鬼已將賣耶穌的意思放在西門的兒子加略人猶大心裡。耶穌知道父已將萬有交在祂手裡,且知道自己是從神出來的,又要歸到神那裡去。」在這裡,聖經清楚記載了主耶穌為門徒洗腳的時候,是在逾越節以前,是晚餐的時候,並且也是魔鬼將賣耶穌的意思放在加略人猶大心裡的時候。到底這個時候有什麼重要性呢?在這個時候,主耶穌有三個知道。第一、「知道自己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」,說明耶穌知道人子受害的時候將至,是救恩將要成全的時候;第二、「知道父已將萬有交在祂手裡」,表明在這時候,耶穌知道天父已將施行救恩、賜人永生的權柄交在耶穌手裡;第三、「知道自己是從神出來的,又要歸到神那裡去」,說明耶穌知道,這是信祂之人的永生之路將被開啟的時候。在這與救恩成全密切相關的時候,主耶穌因著「愛他們到底」,於是用天父所賜的權柄為門徒洗腳。所以這個時候的主耶穌為門徒洗腳,乃蘊含著得救恩、得永生的屬靈奧祕,與門徒的得救有密切關係,絕非只有教門徒彼此相愛、謙卑服事的教訓性道理,或只是一個追求屬靈潔淨的象徵性儀式而已。

因此,耶穌在第7節回答彼得,說:「我所做的,你如今不知道,後來必明白」,說明了,主耶穌所設立的洗腳,具有一種奧祕性,是他們現在所不明白的,但在救恩成全後,門徒必明白。而彼得當時確實還不明白主耶穌為他們洗腳的奧祕,只因他認為不該讓尊貴的老師主耶穌來為自己洗腳,所以才會在第8節堅持說:「祢永不可洗我的腳。」但是主耶穌回答他:「我若不洗你,你就與我無分了」,說明了,拒絕接受洗腳禮的後果,不是一般,而是「與主無分」,也就是與耶穌所要賜給人的永生救恩沒有關聯。從彼得的反應,我們可以看出,他隨即認知到「與主無分」的嚴重性,也就是意味著無法得永生。因此彼得一聽,連忙說:「主阿,不但我的腳,連手和頭也要洗。」這種極端的反應,從拒絕被主洗腳,到求主為自己洗腳,甚至還要洗自己的手和頭,顯示彼得深怕落得與主無分、無法得救的結局,也對於洗腳禮滿足聖禮的第三項條件「與得救直接相關」,給予充分證明。

因此,洗腳禮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聖禮,絕對直接關乎我們能否得救的問題。

常見問題

Q:「聖禮」是什麼?

A:顧名思義,聖禮就是神聖的禮儀,就是一種以物質及動作來完成屬靈的奧袐與功效的禮儀。一項具備屬靈奧祕與功效的聖禮,必須具備三項條件:第一、是由主耶穌所設立;第二、是由主耶穌所示範,並且要求門徒去遵行;第三、就是與我們的得救直接相關。

Q:洗腳禮不就是風俗嗎?

A:依照猶太人的風俗,他們在吃飯前和上床前都會洗腳,有的是自己洗自己的腳,有的是由非常卑賤的奴僕為主人洗腳,但從來沒有由地位較高者為地位較低者洗腳的情況。然而,主耶穌竟為門徒洗腳,也就是由地位較高的老師為地位較低的學生洗腳,顯然,耶穌此處為門徒洗腳,完全與猶太風俗無關。

Q:不接受洗腳禮又如何?

A:當彼得堅持說:「祢永不可洗我的腳。」主耶穌卻回答他:「我若不洗你,你就與我無分了」,這說明,拒絕接受洗腳禮的後果,不是一般,而是「與主無分」,也就是與耶穌所要賜給人的永生救恩沒有關聯。從彼得的反應,我們可以看出,他隨即認知到「與主無分」的嚴重性,也就是意味著無法得永生,就連忙說:「主阿,不但我的腳,連手和頭也要洗。」因此,洗腳禮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聖禮,絕對直接關乎我們能否得救的問題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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